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放射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11、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2、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杨洁员(院长)
副组长:邱国庆(副院长)郑常青(副院长)龙剑(副院长)
成员:华明娥(医务科长)杨帆(放射科主任)
罗红(预防保健科长)朱伯鹏(设备科科长)
冯爱高(总务科长)邹勇祺(保卫科长)
曾富荣(急诊科主任)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
吴春华(内三科副主任)査国华(内三科副主任)
余耀鸣(内五科主任)邱锡荣(检验科主任)
秘书: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
应急救援办公室:医务科
电话:0794-xxx
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查,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2.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措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2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放射设备安全和减少财物损失,特制定放射科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三、放射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放射科主任为领导的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四、放射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污染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
(一)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
(二)对可能受到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根据需要实施救治及处理措施。
(三)迅速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四)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发生事故后,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国家规定时间2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五、应急能力的保持
每月对放射科室相关医疗人员进行放射事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放射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每三月一次的放射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医疗从业人员在应对突发性放射事故中的应急处理能力。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3根据国务院《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放射防护安全,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1、科室每月对各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会按照规定请有关部门对机器进行监测;
2、要求工作人员每日开始工作前均要对机器进行常规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3、操作机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有关医务人员认识到辐射防护的重要性,高度警惕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5、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防护检测和检查。
6、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人员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二、事件报告制度: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发生放射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将病人情况及具体照射量必须于1小时内报告医务科。且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医务科向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发现或遇到问题时,应首先报告科室负责人。
4、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务科,医务科上报上级部门。程序可参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放射事件报告应急电话:
三、应急控制措施:
1、在射线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一旦有应急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首先关闭射线源,保证患者立即脱 ……此处隐藏13643个字……上报安全保卫部、及环保局、卫生防疫部门,现场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2现场应采取的措施
7.2.1围出警戒范围,设定安全区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是确保周围公众免受辐射伤害。
7.2.2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带,迅速有序地疏散周围公众。
7.2.3确定γ射线源所在位置。
7.2.4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减少辐射措施。如堆放黄沙、设置屏蔽等。
7.2.5在事故处理专业人员到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
7.2.6配合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7.3报警程序及要求
7.3.1失窃(遗失)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公室公司领导
7.3.2报警要求:报清单位名称、路名、门牌号、有关情况、联络人、电话。
7.3.3公司金试中心(周晓鹏,电话:13023164784);公司安全保卫部门(陈铭德;电话:64869666-30111)公司领导(张耀庆;电话:64869666-30901);环保主管部门:(电话:56087112);公安部门:闵行分局治安大队(电话:34074800-36419),紧急:110。
7.4放射源失窃、遗失
7.4.1保护好现场。
7.4.2启动报警程序。
7.5疏散程序
7.6事故处理程序
7.6.1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事故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7.6.2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察和追缴。
7.6.3卫生部门对受辐射人员进行医疗和应急。
8对放射源事故的原因分析
按《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管理规定》(编号:Q/SDA255AQ20-2001)执行,进行事故分析,事故调查,总结教训,为今后对潜在事件的发生采取预防措施,提供改进意见。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10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所致的危害,加强医院射线装置的安全监测和控制等管理工作,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以及装置周围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环境辐射污染,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xx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安部令20xx第16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xx第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xx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GBZ98-20xx《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科涉及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内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放射危险性的主要表现:当发生意外及人为等原因(如射线装置失控)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二、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小组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突发事件 现场工作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应急工作小组 现场处理人员 医务处 急诊科 调查、协调、汇报组织临床科室协助救治 进行突发事件处理 提供支援和协调 组织救治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通知有关部门
六、事故分级与报告:
放射突发事件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
七、启动应急预案:
由放射突发事件小组统一指挥,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相互配合,支持。
现场控制:切断射线装置的电源,除了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辐射污染区;
病人救治:对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而后转到指定医院治疗;
现场保护:配合区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
接触隔离:对放射事故造成的影像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原因,为整改提供依据。医务管理处组织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通知设备科或相关公司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整改: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联合调查的结论和建议进行整改,杜绝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八、应急响应的终止:
故障设备维修后,要经过XX市疾病控制中心放射防护专业人员对设备和场所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篇111、发现事故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选煤厂调度室和矿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事故的地点、范围、人员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并通知武保科封锁事故现场;并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知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立即撤离险区,并在指定地点待命;同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勘察,拟定具体处理方案,准确估计处理事故的时间,经总指挥决定实施;
4、由总指挥指派一名处理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所有可能与影响范围相接的通道的临时封闭警戒。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和接受指令。
5、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放射源处理专业队伍,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必须在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6、放射源的拆除、运输、存放必须在矿武保科的监督下进行。
7、由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处理后的事故现场进行安全检测,以确定是否可以恢复生产。
8、武保科负责立即疏散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线,严禁与抢险救灾无关人员进入。
9、保健站医务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临时救护站,随时准备抢救受伤人员。
10、救护车开至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运送伤员至集团公司总医院。
11、事故单位的干部负责事故现场周围人数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