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服招标方案

时间:2023-11-03 20:25:14
2022年中小学校服招标方案(精选5篇)

2022年中小学校服招标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中小学校服招标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小学校服招标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坚决打击校服采购中违规谋利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要点

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等是否建有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或相关要求。

2.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3.各级各类学校选用校服的学校是否建立了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4.各学校学生是否自愿购买校服,是否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5.采购单位在采购前是否进行了深度调研,是否核实了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

6.采购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7.采购单位是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签订采购合同时是否使用全省统一的《河北省中小学校学生装购销合同》(冀教中初等后勤〔20XX〕3号)。

9.采购各环节材料是否全部存档备查,采购合同是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0.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的行为。

11.校服质量是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

12.校服供应和验收是否实行了“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在接收校服时是否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13.采购单位是否以“送检”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检验费用。

1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定期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

15.各级各类学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

1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3-4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校服采购实际,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于4月30日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逐校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三)督促检查阶段(6-10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查找、整改落实等情况。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依纪处理。

(四)明察暗访阶段(8-10月)。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自查自纠不到位、在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即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市教育局对本次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漏洞,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包括整体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附佐证材料)以及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等,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列全列明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通过举报电话、邮箱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检查,全面精准排查,逐校落实。

(二)严格彻底整改。自查和检查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甄别,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肃问责追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导协调。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四)如实总结报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对照整治要点和时间节点,逐项逐条做好书面总结,按时报送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每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见附表)。

  中小学校服招标方案2

为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我校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XX】1号)的文件精神及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化龙中学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1、 ……此处隐藏6690个字……汇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流程完成招标工作。二是幼儿园和民办中小学,可以采用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采购或学生自行选购,也可以委托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集中采购。采取学校(幼儿园)自行组织采购的,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方式招标采购,招标信息和采购结果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采取学生自行选购的,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选用校服款式、颜色等指导意见,自行选购,学校不得指定供应商。

2. 招标对象:本次招标对象为全区公办中小学,共约50000人,全区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65%,第二标段为25%,第三标段为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6月31日。

3. 评分原则:本次采购校服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工艺作为要素,同时充分考虑生产企业经营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以及价格等因素开展采购工作。技术资信评分占70分,商务报价评分占30分,本次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以标书为准。

4.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全程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六、验收检测

所有进入瓯海校服市场的生产企业必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委颁发的质量标准。供货企业在送达批量校服前必须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学校供货。各采购学校接收时,要查看成衣合格标识是否齐全,查看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是否合格,标识不明确或检验报告与供货批次不符,学校应拒收。在供货企业所有批次到位后,学校或家委会可在任意批次中抽取样品,将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全项目检验,所有相关检测费由供货企业在投标合同的费用中注明。

在招投标完成之后,瓯海区教育局向瓯海区市监局发函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区市监局进一步完善校服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档案并按要求录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网络版)》,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七、监督检查

校服实行“双备一查”监管机制。“双备”即学校在形成选用意见后,将选用意见书向教育局报备,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采取自行组织采购的,在完成验收工作后一个月内,将招标结果通知书、采购合同、检测报告、验收结果等台账资料上报教育局备案;“一查”即教育与市监部门每年对采购管理、企业售后、产品质量等相关工作开展监督抽查。

区教育局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学校、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更好地服务学生学校,防范廉政风险。及时对存在质量和服务问题的供应商进行约谈和公告,同时将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通报。

学校应将校服采购工作列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对存在未履行职责、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小学校服招标方案5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骑马乡中心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董义军为组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学校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搞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1至9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共同商定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家长提交自愿购买学生校服告家长书并由学校存档。

4、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让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

1、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2、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3、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评比;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选,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选择。

4、样品和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封存样品。选取三家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5、评比结果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报名时间

20XX年11月2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17时止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六、其他要求

1、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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